《湿地公约》缔约方大会
2022-11-03 来源:中国绿色时报 《湿地公约》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,现有172个缔约方,《湿地公约》缔约方大会是公约最高决策机构。 COP1 意大利卡利亚里,1980年11月24日—29日 规定了国际重要湿地标准。 COP2 荷兰格罗宁根,1984年5月7日—12日 制定了公约实施框架。 COP3 加拿大里贾纳,1987年5月27日—6月5日 规定了缔约方大会的权力,建立了常委会、秘书处等。 COP4 瑞士蒙特勒,1990年6月27日—7月4日 建立了蒙特勒档案,设立湿地保护基金。 COP5 日本。
资料说明
本条目依据资料包中的“1.4.6”记录建立,归入“国际政策解读”。平台提供检索、分类和来源导航,不以资料收录表示与发布机构存在合作、指导或隶属关系。
内容提要
2022-11-03 来源:中国绿色时报 《湿地公约》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,现有172个缔约方,《湿地公约》缔约方大会是公约最高决策机构。 COP1 意大利卡利亚里,1980年11月24日—29日 规定了国际重要湿地标准。 COP2 荷兰格罗宁根,1984年5月7日—12日 制定了公约实施框架。 COP3 加拿大里贾纳,1987年5月27日—6月5日 规定了缔约方大会的权力,建立了常委会、秘书处等。 COP4 瑞士蒙特勒,1990年6月27日—7月4日 建立了蒙特勒档案,设立湿地保护基金。 COP5 日本钏路,1993年6月9日—16日 发表了钏路声明,决定建立科技审评组。 COP6 澳大利亚布里斯班,1996年3月19日—27日 通过了1997—2002年战略计划。 COP7 哥斯达黎加圣何塞,1999年5月10日—18日 人与湿地:至关重要的纽带 COP8 西班牙巴伦西亚,2002年11月18日—26日 湿地:水、生命和文化 COP9 乌干达坎帕拉,2005年11月8日—15日 湿地与水——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COP10 韩国昌原,2008年10月28日—11月4日 健康的湿地,健康的人类 COP11 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,2012年7月6日—13日 湿地、旅游和休闲 COP12 乌拉圭埃斯特角城,2015年6月1日—9日 湿地,我们的未来 COP13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,2018年10月21日—29日 湿地,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COP14 中国武汉、瑞士日内瓦,2022年11月5日—13日 珍爱湿地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《湿地公约》缔约方大会是《湿地公约》的最高决策机构,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: 起源与背景 《湿地公约》全称为《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》,于 1971 年 2 月 2 日在伊朗拉姆萨尔镇签署,1975 年 12 月 21。
使用提示
政策法规、国际公约、新闻动态和统计数据可能发生更新。涉及法律效力、申报条件、活动日期和数据口径时,应以原发布机构当前页面及正式文件为准。
原文来源
原始资料标题:《湿地公约》缔约方大会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forestry.gov.cn/c/www/COP14dh/28704.jhtml
原始资料:查看原文或附件
相关内容
可通过栏目页或全文检索继续查阅相关政策、物种、项目、报告与专题资料。